法治日报 2026年02月27日 第6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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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,创新性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《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》相关内容有机融合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、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AEO制度和标准体系,推动构建“诚信守法便利,失信违法惩戒”的外贸营商环境。
□ 本报记者 李立娟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、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决策部署,进一步优化海关信用管理制度。近日海关总署修订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信用办法》),《信用办法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。
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表示,海关总署将以信用管理为抓手,持续优化落实分级分类管理,通过‘由企及物’指导口岸实货监管,助力构建‘物企并重’的穿透式监管模式,进一步发挥信用在优监管、稳外贸、促发展的基础性作用。
助企惠企激发外贸主体活力
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,即经认证的经营者。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(WCO)倡导的,为实现《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》目标、提升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。
海关对守法程度、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,并与不同国家(地区)海关之间开展AEO互认合作,给予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。目前全球已有110个国家(地区)实施AEO制度,签署的双边、多边AEO互认协议超过130个。因此,企业获得AEO资质就意味着其货物可以在大部分国际贸易中畅通无阻,AEO资质被视为跨境贸易的“绿色通行证”。
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,创新性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《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》相关内容有机融合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、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AEO制度和标准体系,推动构建“诚信守法便利,失信违法惩戒”的外贸营商环境。
据统计,截至2025年底,全国AEO企业有6876家,虽然数量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1%,却贡献了全国近40%的贸易额,发挥了外贸“主力军”作用;2025年,AEO企业平均进出口查验率仅为常规企业的18.5%;超过97%的AEO企业享受到“定期管理类核查每年不超过1次”等便利……
为更好助企惠企激发外贸主体活力,《信用办法》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。一是优化企业信用等级,积极回应广大中小企业需求,将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,明确高级认证企业、认证企业都是中国AEO企业;二是建立失信信息修复机制,形成“失信惩戒、便捷修复”的良性循环,激励企业珍视信用、主动合规;三是建立企业容错机制,结合企业经营实际,对AEO企业和失信企业都给予容错机会,支持企业稳定经营;四是优化AEO企业复核程序,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,让程序更简洁高效;五是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适用范围。
企业信用培育固化为制度
海关企业信用培育,是指海关运用多种形式,主动对进出口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政策、制度、措施等方面的宣传、培训、辅导、帮扶等服务活动,帮助企业强化自律合规意识、规范和优化内控管理、提高诚信守法水平、提升企业信用等级。
林建田表示,企业信用培育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环节,贯穿海关信用管理的整个过程。自AEO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,海关就创造性地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工作,基于多年来的探索实践,在此次修订中进一步固化为制度,这也是中国海关AEO制度的一项特色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