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,9月29日,《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。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是全国首部快递业地方性法规。
据悉,浙江作为互联网大省,快递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。2020年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179.5亿件,比上年增长35.3%,支撑全省实物商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超2.2万亿元,从业人员近30万。
《浙江日报》报道称,《条例》首次明确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定义,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,并对快递经营企业交通事故主体责任等作出规范。
《条例》对快递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热点作出规定,包括明确快递件遗失损坏由谁担责、赔偿标准,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完善“快递小哥”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等。
同时,“快递小哥”权益保障单列一章,《条例》从法律层面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保,并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制度。
此外,《条例》明确了快递业在空间布局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发展要素保障,从大型集散分拨中心用地到小区快递末端设备和站点建设,从城市布局到乡村寄递物流体系打造都作出了法律规定。
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:“快递业立法不仅把行业发展经验成果上升为法规,而且有效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,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,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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